针对“索赔难”的问题,《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用重罚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生产经营的食品出现问题,不仅要处罚食品经营单位,对于第一责任人也要给予处罚金额20%的重罚。明确市场开办者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确定各自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消费者通过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支付购买食品费用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并可以按照约定向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