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和计算
发布时间:2018-08-06 11:07:3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采用常压干燥法以及真空干燥法
常压干燥法:
1、原理: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左右直接干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物质的总量。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95-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食品。
2、试剂:
(1)、6N盐酸:量取100ml盐酸,加水稀释至200ml。
(2)、6N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4克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1。
(3)、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6N盐酸煮沸0.5小时,用水洗至中性,再用6N氢氧化钠溶液煮沸0.5小时,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
3、操作方法:
(1)、固体样品: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95-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0.5/1.0小时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小时,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重。称取2.00-10.0克切碎或磨细的样品,放入此称量瓶中,样品厚度约为5mm,加盖称量后,置95-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4小时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小时后称量。然后再放入95-105℃干燥箱中干燥1小时左右,取出,放干燥器内冷却0.5小时后再称量。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
(2)、半固体或液体样品:取洁净的蒸发器,内加10.0克海砂及一根小玻璃棒,置于95-105℃干燥箱中,干燥0.5-1.0小时后取出, 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小时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然后精密称取5-10克样品,置于蒸发器中,用小玻璃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95-105℃干燥箱中干燥4小时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小时后称量。以下按a自“然后再放入95-105℃干燥箱中干燥1小时左右”起依法操作。
计算: X=(m1-m2)/( M3-m1)×100
X:样品中水分的含量,%
m1: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的质量,g;
m2: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干燥后的质量,g;
m3: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的质量,g。
真空干燥法:
1、原理:食品中的水分指在一定的温度及压力的情况下失去物质的总量,适用于含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
2、仪器:真空干燥箱。
3、操作方法: 按直接干燥法要求称取样品,放入真空干燥箱内,将干燥箱连接水泵,抽出干燥箱内空气至所需压力300-400mmHg,并同时加热至所需温度50-60℃。关闭通水泵或真空泵上的活塞,停止抽气,使干燥箱内保持一定的温度和压力,经一定时间后,打开活塞,使空气经干燥装置缓缓通入至干燥箱内,待压力恢复正常后再打开。取出称量瓶,放入干燥器中0.5小时后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至恒量。 计算同直接干燥法方法一样。